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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托工程
第三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来源: 时间: 2020-06-22 浏览: 3696

一、三年青托经费使用情况和完成情况

(一)经费使用总体情况和各年度使用情况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第三届(2017-2019年度)项目,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入选的八位青托人才中,有四名青年人才入选学会渠道推荐名单,托举期间收到项目经费共计180万元(税前),税后经费总额为1757547.15元:其中郭琦项目经费450000元(税后);李桂洋项目经费424528.29元(税后);张子栋项目经费450000元(税后);殷莎项目经费433018.86元(税后),第一年150000元,第二、三年每年141509.43元。

项目经费的80%由被托举人才根据使用情况据实报销,共计1406037.72元(实际支出1405133.90元,占总经费的79.95%);另20%为学会青托培养平台搭建费,共351509.43元(实际支出352413.25元,占总经费的20.05%),三年总花费共计1757547.15元(税后),经费执行完毕。各位被托举人按照三方培养合同中所列完成内容和经费预算支出经费,使用情况符合标准,没有经费支出违规现象发生。具体经费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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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费管理情况,学会与青年人才等协议签订情况

托举人才经费全部用于托举对象的培养工作,由学会统一管理。项目经费的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和勤俭节约的原则。经费的支出按照托举协议中所列事项合理支付,应避免出现随意性和临时增项。经费中80%由被托举人据实报销,另20%作为培养平台搭建经费,用于学会青托项目培养平台经费,包括每年度参加学会举办的各类型活动6次以上(不包含境外举办的活动),其中参加或组织学术交流活动3次及以上,考察、对接活动2次及以上,培训活动1次及以上。结余的平台培养经费作为青托项目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且取得突出成绩的被托举人。

学会根据中国科协统一工作安排部署与项目要求,与被托举人才及其单位签订年度三方协议,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对托举工程相关各方的工作进行了考核量化处理,保障了托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经费主要支出方向、类别,具体执行情况,经费执行主要依据

经费主要支出方向、类别:经计算统计,四名被托举人才在托举期间,主要是以材料费、设计制作印刷费、技术服务费、测试加工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推广服务费、会议会务费几个方向类别上的经费支出为主,支出金额较多;除此之外在维修费、劳务费、办公费、图书资料费等几个方向类别中也有一定的经费支出。

具体执行情况:材料费支出占比46%,设计制作印刷费支出占比12%,技术服务费支出占比11%,测试加工费支出占比7%,差旅费支出占比7%,专家咨询费支出占比5%,推广服务费支出占比5%,会议会务费支出占比4%;其他方向类别经费支出占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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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执行的主要依据:中国复合材料学会青年人才托举项目的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遵循《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并根据中央财政部以及中国科协有关经费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财务制度,制定了《中国复合材料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经费管理办法》。托举人才经费全部用于托举对象的培养工作,由学会统一管理,经费中的80%由被托举人据实报销,此部分经费支出可列支科目主要有: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另20%作为培养平台搭建费,用于中国复合材料学会青托项目培养平台搭建经费,此部分经费支出可列支科目主要有:专家咨询劳务费、差旅费、会议会务费、通讯费、设计印刷费、资料费、培训费等。

(四)剩余经费情况,未执行原因,剩余经费使用计划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2017-2019年度青年人才托举项目经费已执行完毕,无结余。

(五)学会配套经费情况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每年为每位被托举人才提供2-3万的经费作为学会平时的配套工作经费,并设立奖励方案,配备奖励经费,对参与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国际交流项目的被托举人进行奖励,以此鼓励被托举人才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参与国际科研项目合作,开展研究合作。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由于项目开始执行以及拨付经费时间晚于项目预订周期,导致执行经费预算时间较为匆忙,经费使用效果有所降低,且对经费使用连续性也有所影响。建议在统筹规划青托项目进度,保障项目实施时间与经费使用相匹配。

(二)托举人才依托项目及学会支撑,在本专业学术领域得到充分的展示、交流与扶持,但尚缺乏人文关怀与人际关系的帮助。建议适当组织青托成员横向开展经验交流等形式的联谊活动,包括跨学科、跨学会的平台建设,促进青托成员更好成长。

(三)托举人才在项目实施期间取得了显著进步,但鉴于托举人才均处于学术生涯前期,三年的托举期对人才的成长作用需用更长的时间维度考量,项目的效果评估也应以更长的时间单位去检验。建议建立长效人才跟踪、测评与支持机制,将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的作用发挥至极致。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学会将结合复合材料学科与产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不断改进、完善青年人才选拔、评价与培养体系,扩大青年人才托举项目的影响范围,提高项目效益,建立学科青年后备第一梯队。同时学会将紧密结合国家政策与战略规划,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加强促进青托人才的成果转化与军民融合,引导、鼓励创新,聚焦学科发展前沿,将青托项目建成凝聚青年科技人才的高地,引领复合材料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复合材料大国、强国而不懈攀登。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2017-2019年度第三届青托经费使用情况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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