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草案)》、《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5] 15号)等文件要求,鼓励具备能力要求的学会重点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类而非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认定,试点探索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为提高对广大会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弥补复合材料领域工程师认证缺失的不足,结合人力资源管理中“素质模型”的概念,建立企业需求与人才成长路线相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机制,特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平评价的定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5] 15号)等文件要求,对从事复合材料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技术等级认定,即专业职称评定工作。
二、评价主体
学会成立了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人才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参照《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复材字〔2014〕55号)的规定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开展水平评价组织与实施工作。
三、评价对象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会员及团体会员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四、评价方式
学会开展本次考评工作,主要有如下类别及方式:
(一)复合材料助理工程师,主要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评;
(二)复合材料工程师,主要采取提交技术论文的方式由专家组进行审查;
(三)复合材料高级工程师,主要采取函审的方式由专家组进行审查;
(四)复合材料首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采取视频或者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考评时间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周五),考评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周六)。
六、考评地点
根据具体报名情况,考评地点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学会官方网站。
七、申报要求
(一)学会人才工作委员会负责此次水平评价工作的立项、论证、审批、评审等工作。
(二)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工作须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具体要求:
1、企业申请或个人申请须在学会官方网站http://csfcm.org.cn/ 下载专区中下载并详细阅读《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企业申请需下载并填写《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申请表》(企业),填写后反馈至秘书组。
3、个人申请需下载并填写《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评价申请表》(个人),填写后反馈至秘书组。
八、证书
凡通过专业水平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获得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发放的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可为企业应用人才提供依据,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内职称认定、职级认定及薪资水平认定提供参考。
九、考评费用
本年度考评收费标准统一为人民币200元,包含报名费、试卷费、证书制作费等费用,其余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十、账号信息
参评人员将考评费用转至学会账户,转账时,请标明“考务费+姓名“,如“考务费+张三”,学会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复合材料学会
银行账号:1109237824109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凯
联系电话:010-82317092/15910273784
联系邮箱:sppj@csfcm.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工程训练中心东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