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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科技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 时间: 2016-09-30 浏览: 3641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要引导各种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技术评估机构以及技术经纪机构等中介机构,规范我国科技评估活动,同时参照科技部《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科技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 为填补学会作为行业内第三方机构开展科技评估工作的空白,体现学会评估工作公正、客观、独立的特性,完善、规范评估机制,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现开展复合材料领域科技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评估的定义

 

 

科技评估,是指由科技评估机构根据委托方明确的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发展领域、科技机构、科技人员以及与科技活动有关的行为所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 

 

二、科技评估的对象

 

 

具有评估意愿的学会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 

 

三、科技评估主体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科技评估工作委员会(简称“委员会”) 

 

四、科技评估范围和条件

 

 

(一)评估目的

为复合材料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判别和遴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动先进技术发展,并对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应用和产业化推广,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缓解新产品推广应用难的瓶颈问题,加快复合材料行业企业转型升级。 

 

(二)评估类别及要求

科技评估范围:涉及复合材料行业的重要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和新产品等)、涉及复合材料应用的技术(指用于复合材料应用的新技术、工艺方法、元器件及装备)。 

 

1、国家科技计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计划的项目,申请科技评估原则上由项目下达单位提出。

2、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研制的重要应用技术成果申请科技评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可靠并有明显的创造性;

(2)性能指标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先进水平以上;

(3)经工业性试验并达到项目预设的技术经济指标和科技水平,实践证明可以应用;

(4)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企业或个人科技成果,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结果(发明、专利)、科研项目、科技奖项等,申请学会开展评估须具备下列条件: 

(1)观点、方法和理论的具有创新性;

(2)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具有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4、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情况;

5、具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和复杂程度;

6、具有一定的科研规模和效率。

7、已经或者具备成果转化的可能。

 

五、申请科技评估应提交的资料

 

 

(一)《科技评估申请简表》(1 份);

(二)《科技评估申请书》(1 份);

(三)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技术报告(包括立项背景、创新点、效果质量标准等概述);

2、科技查新报告(国内、国外);

3、专利证书;

4、测试报告(含常规检测和能耗检测);

5、用户使用报告(如有);

6、验收报告(如有);

7、标准化审查报告;

8、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9、相关技术标准;

10、新成果、新设备图片。

 

六、科技评估工作程序

 

   

1、企业或成果持有人首先填写科技评估申请简表,企业需加盖公章发送至委员会秘书处进行申报;个人申请,同时需要三位同行专家进行推荐,签字确认后发送至委员会秘书组,秘书组进行形式初审。

2、通过形式初审后,由企业或个人填写科技评估申请书,并同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证明。

3、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进行立项审查,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通过立项审查的企业或个人,委员会组织开展答辩会评,现场进行投票表决,评审结果需现场2/3以上专家同意方可通过。

5、通过现场表决的企业或个人,在学会官网进行公示。

6、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视为通过评审,由委员会出具相关评估证明。

 

七、申请截至时间

 

   

本次评估申请截至时间2016年10月16日(周日)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凯

联系电话:010-82317092/15910273784

联系邮箱:kjpg@csfcm.org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工程训练中心东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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