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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职称评定】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21-04-17 浏览: 8908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鼓励具备能力要求的学会重点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评定类而非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认定,试点探索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为提高对广大会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弥补复合材料领域工程师认证缺失的不足,结合人力资源管理中“素质模型”的概念,建立企业需求与人才成长路线相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评定机制,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定的定义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9〕16号)等文件要求,对从事复合材料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技术等级认定,即专业职称评定工作。

二、评定对象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会员及团体会员中从事复合材料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评定方式

学会开展本次评定工作,主要有如下类别及方式:

(一)复合材料助理工程师,主要采取函审及专业认证考试的方式进行评定;

(二)复合材料工程师,主要采取函审、论文评审及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定;

(三)复合材料高级工程师,主要采取函审、网络评审、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定;

(四)复合材料正高级工程师,主要采取函审、网络评审、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定。

四、报名截止时间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周五),具体评定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申报要求

(一)学会职称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此次职称评定工作的审批、评审等工作。

(二)参评人员需提交相关电子及书面材料,具体要求:

1、申请表、信息表;

2、申请人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参加非学历工程技术类继续教育情况及取得的有效证明;(4)从事复合材料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5)在职证明;(6)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7)所获奖励、奖项、证书等复印件;(8)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参与编写的标准;(9)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10)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11)技术应用证明材料;(12)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13)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请于2021年6月30日(周三)18: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PDF版)、信息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合并为一个PDF),发送至chengnengbu@csfcm.org.cn,邮件标题为:职称评定+申请人姓名+所申请职级。

纸质版申请资料与电子版一致,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3层中国复合材料学会,收件人信息:刘伟立18600638301。

六、证书

凡通过专业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获得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发放的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证书,该证书可为企业应用人才提供依据,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内职称认定、职级认定及薪资水平认定提供参考。

七、评定费用

本次评定工作收费标准统一为人民币500元,包含报名费、试卷费、专家评审费、证书制作费等费用,其余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八、账号信息

参评人员将评定费用转至学会账户,转账时,请标明“考务费+姓名”,如“考务费+张三”,学会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复合材料学会

银行账号:1109237824109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伟立 张志皓

电  话:18600638301  17610356616  010-82026370

联系邮箱:chengnengbu@csfcm.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5号旷怡大厦3层中国复合材料学会


附件1: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实施办法.pdf

附件2: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职称评定申请表(2).docx

附件3: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职称评定信息表(2).xlsx

附件4:破格申请专家推荐表(2).docx

附件5: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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