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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第二轮)
来源: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 时间: 2019-05-13 浏览: 9187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将于5月31日截止,请各分支机构及常务理事及时报送推荐材料。

有关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表彰在复合材料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鼓励复合材料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复合材料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我国复合材料的综合实力和水平,我会于2019年起设立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范围

(一)奖励设置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科学技术奖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励等级,奖励数量每年合计 10 项,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8 项。

(二)奖励范围

1.在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的解决中有重大技术创新的;

2.在推动科技进步的应用开发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

3.在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提名资格及要求

(一)提名资格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科学技术奖采取专家提名方式。提名专家或团队:

1.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常务理事可以 3 人联合提名 1 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

2.中国复合材料学会每个专业委员会或分会可提名 1 项。

(二)提名要求

1.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内提名。

2.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含专用项目),并应回避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活动。

3.三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 1 人。

三、项目主要完成人与主要完成单位的条件

(一)项目主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出、确定或实施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为项目完成在技术上起决定性作用者;

2.解决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直接贡献者;

3.在成果工程化和推广应用中做出创造性贡献者;

4.在科研开发、设计、试验、工程化、产业化、软科学、标准项目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者。

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主要完成人。

(二)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工程化、产业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资金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协调作用的主要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得作为主要完成单位。

(三)下列科技成果不予受理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2.已获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

3.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4.已经申报过本奖项(无论是否获奖),没有新的重大改进和提高的项目;

5.在知识产权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名人签字的提名函1份

(二)承诺书1份

(三)提名人签字的提名材料非涉密证明1份

(四)纸质提名书2套。其中原件1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1套

(五)报送方式及要求

1.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通过快递寄送至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秘书处。

2.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扫描件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会邮箱,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3.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江涛(13910405535)

电  话:010-82026320

邮  箱:huiyuanbu@csfcm.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2号金尚嘉园1楼1层

邮  编: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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