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会员: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第四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学字〔2018〕15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现组织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第四届项目申报及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中国科协为拓展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空间和途径,助力国家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培养更多的未来科技领军人才,从2015年开始,每年将围绕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选拔一批学会(学会联合体),并通过他们对32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连续资助培养。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主科研选题、设计,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对扶持培养的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三年,每年资助15万元。
本届项目拟资助培养300-400名32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下简称被托举人)。其中,中国科协通过全国学会和学会联合体,选拔资助200人;全国学会、地方科协、高校科协等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选拔资助100-200人。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在2015-2017年连续成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的立项单位,先后有13名青年科技工作者获得中国科协资助托举、4名获得自筹资金资助托举。学会结合学科与产业发展特点,分别对复合材料领域创新型青年人才和创业型青年人才进行托举扶持,两年来已取得显著成效。
为了完善复合材料青年科技人才发掘、评价与扶持机制,鼓励青年人才的创新发展,根据中国科协相关工作部署,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拟同时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第四届项目科协资助与经费自筹的青年人才征集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型青年人才
1.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会员;
2.年龄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取得博士学位(包含在读博士)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在复合材料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有重要发明或发现者优先考虑。
5.未入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
(二)创业型青年人才
1.科研一线或企业的中国复合材料学会会员;
2.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取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勇于开拓进取,取得重要工程技术发明或创新,在工程技术革新或推广方面取得一定成就。
5.未入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
三、评选流程
(一)申报: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至学会秘书处;
(二)评审:学会秘书处将申请材料汇总后,由专家分别对申请人综合能力进行打分排名,同时分别遴选出科协资助与经费自筹的项目候选人名单;
(三)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学会官方网站上公示5日,期间受理真实署名的异议材料,并进行复查核实;
(四)答辩:学会将根据项目目标、工作任务及考核指标等内容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采用候选人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
(五)公布名单:学会获得中国科协立项后,根据托举名额公布通过公示的被托举人名单;
(六)立项及签订项目合同:根据科协安排与被托举人签订项目合同。
(七)实施:项目实施及管理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及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相关制度进行。
四、申报类别
青托项目托举人才分为中国科协资助与自筹资金资助两类。
(一)中国科协资助:通过审核的托举人才将通过学会获得中国科协连续三年提供的15万元/年的资助。申报请填写附件1《中国科协创新融合学会联合体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请在申请表中申报类别一项标明“科协资助”选项。
(二)自筹资金资助:学会通过多种渠道自筹资金连续三年提供15万元/年的资助。中国科协将授予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青年托举工程托举人才称号。请在申请表中申报类别一项标明“经费自筹”选项。
五、申报材料
(一)《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见附件);
(二)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
(三)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公开发表的重要论文首页(限3篇);
(五)技术鉴定证书、技术应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证明文件。
六、截止日期
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shizhenning@csfcm.org,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振宁(18334788241) 韩媛媛(13651326456)
联系电话:010-82026320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
2018年8月1日